臺中市清水區甲南國民小學學生事務
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2024年11月4日 星期一
2024年10月14日 星期一
「染毒四徵兆」動畫影片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中市衛心字第1130131496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民眾更認識染毒徵兆,並強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能見度,以利民眾諮詢或求助,爰製作旨揭影片。 |
三、 | 旨揭影片請逕上網下載運用,影片放置衛生局官方網站/專業服務/臺中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下載專區/影音專區/一起與柴語錄跟摩沙熊了解染毒四徵兆(影片)(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2763604/post)。 |
臺中市清水區甲南國小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及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設置要點
111.09.08校務會議通過
113.8.29校務會議修正通過後實施
為本於教育理念,依據教育之專業知能與素養,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協助學生自主管理,達到積極正向協助、教育輔導學生之目的。
一、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72127號函辦理。
(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國教署111年5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7600A號函
示。
(三)、依教育局112年12月12日中市教學字第1120108711號函、113年8月26日
中市教學字第1130071555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使學生生活規範符合多元開放學習環境,營造友善健康校園,培養學生服裝穿著
整齊、儀容端莊,遵守團體紀律、增進學校認同,設置本委員會,召集委員共同檢
討研修日常服裝儀容穿著,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以創造開
明、信任之校園文化,並作為教師輔導管教之依據。
三、組織:
(一) 本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執行秘書一人及委員十三人共計十五名。服裝儀容委
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委員由學生代表、行政人員
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組成,必要時得邀請服裝相關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1、行政人員代表 5人:由校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學務組組長組成。
2、家長代表2 人:由本校家長會擇派代表。
3、教師代表 3 人:由「低、中、高年段導師」遴選產生代表各一人擔任。
4、 學生代表5人:「班級服儀代表」,2-6年級各班由導師遴選產生代表一名。
(二)討論有關議題時,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說明,但無投票權。
四、本委員會職掌:
(一)審議本校學生日常服儀規範事宜。
(二)審議本校學生制服、體育服式樣。
五、本委員會依實際需要召開會議,各項議案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
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始成決議。
六、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實施後,學校應視該規定實施狀況,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七、天氣寒冷時,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
八、學生服儀規定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及消除性別歧視,不因性別限制學生服裝穿著、
學生頭髮長度及規定男女服裝顏色而有差異,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及維護
人格尊嚴。
九、校服是否繡姓名尊重學生意願,不強制且無性別差異。
十、對於校內違反服裝儀容規定之學生,得視其情節,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之輔
導或管教措施,並不得加以處罰。前項管教措施,僅限於正向管教措施、口頭
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
十一、本委員會負責服裝儀容相關事宜之審議,並經校務會議通過;校務會議審議學
生服裝儀容規定時,除有明顯違反法規規定之情形外,不得修改服裝儀容委員會
審議通過之內容。
十二、本要點提校務會議通過經校長同意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